门诊部工作职能范围
门诊部是医院负责门诊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具体工作职能主要有两个方面,即行政职能和服务职能。
行政职能
1.制定门诊工作计划,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2.全面掌握各专科门诊医疗、护理工作情况,负责组织检查门诊病人的诊治,要及时上报分管副院长并采取相应措施。
3.负责各专科医生预约门诊开诊、停诊工作。
4.建立健全门诊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并完善门诊各项工作制度、流程和规范。定期召开门诊质量会议,协调各专科关系,督促检查医务人员贯彻各项规章制度,医护常规和操作规程,维护门诊秩序,改进医疗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方便病人就诊,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5.负责督促指导门诊各专科做好消毒隔离、疫情报告工作,加强对门诊保洁员的管理教育。
6.建立定期和不定期巡视门诊制度,检查督促开诊情况及工作秩序,保证门诊工作运转正常。
7.严格管理使用门诊印章。
服务职能
1.定期开展门诊患者满意度调查,收集患者意见和建议,持续改进门诊服务质量。
2.做好门诊病人的分诊咨询引导工作。
3.参与质量管理部门组织的门诊医疗质量和病历文书质量的考核、评比工作。根据《福建省二级以上门诊质量管理标准》定期对门诊质量进行考核。
4.督促病人遵守公共秩序,保持卫生,注意病人在诊疗过程中发生的异常情况,以便及时组织抢救和处理。
5.做好室内外环境卫生和消毒工作,配合人文科、保健部门运用多种形式进行卫生、疾病防治知识、传染病防控等宣教工作。
6.推进门诊信息化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门诊工作效率,优化服务流程。
位置:西门诊二楼外科门诊217
联系电话:0593-7835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