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案室工作职能范围
病案室是医院行政职能部门,其工作职能主要有三个方面,即管理职能、行政职能和服务职能。
管理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卫健委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医院的病案相关管理规章制度。
2.在业务院长的领导下,依照相关的法律、规章,规范成立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
3.制定并执行本院病案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合理的工作流程,以保证病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4.制定科室内各岗位的工作职责、人员编制、工作目标及考核标准。
5.集中管理全院病案,包括病案的签收、整理、质量控制、确保病历完整、准确。按照标准对病历进行分类、编号和存储,确保病历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确保病案管理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医疗法规。
行政职能
1.督促各临床科室出院病案的及时送交,并定期在OA平台上将迟交病案信息发送至相关科室的负责人,以保证出院病案的及时归档。
2.电子化管理:推进病历的电子化,确保电子病历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数据安全。
3.病案质量控制,审核病历,定期检查病历的完整性和规范性,确保符合医疗标准。发现病历问题后,及时反馈并督促改进,提升病历质量。
3.严格控制借阅条件,并负责借阅病案的催还工作。
4.切实做好纸质病案原件的存储安全和数字化病案信息的严格保密工作,严格执行病历保密制度,防止信息泄露。 设置病历访问权限,确保只有授权人员可以查阅。
5.定期组织病案管理培训,提升医务人员的病历书写和管理能力。 宣传病案管理的重要性,增强医务人员的病案意识
6. 参与病案管理相关的研究,推动管理水平的提升。根据反馈和研究结果,持续优化病案管理流程。
服务职能
1.负责病历经过医务科同意的外调接待工作、公检法部门及保险公司调阅病案的工作。
2.为医院的医疗、科研、教学和社会需求提供病案信息服务,并向有权限的对象提供所需的病案资料,保证其所需病案信息的供应。为医务人员、患者及家属提供病历调阅服务,确保调阅复印流程合规。
3.配合统计人员做好有关统计资料的整理收集,根据病历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支持医院管理和科研工作。
位置:病房楼B栋5楼505
联系电话:0593-7832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