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科工作职能范围
医务科是医院医疗行政管理职能部门,在院委会领导下,具体负责对全院医疗业务运营、医疗质量安全、医疗技术实施的组织管理,检查、督促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和实施,以保障全院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其工作职能主要有三个方面,即管理职能、行政职能和服务职能。
管理职能
1.根据国家颁发的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有关指示精神,组织制定各种医疗制度、常规、标准并实行检查,负责布置、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2.配合院领导对医疗决策进行相关的验证、比较和评价,提出相应的建议。
3.在决策执行中,准确传达院领导的意图,在各部门、科室之间协调实施,进行沟通和辅助,保持协同运转以顺利实施决策。
行政职能
1.医疗质量管理:
1)制订各项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拟订年度医疗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与实施检查,督促落实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定期对督查情况进行综合统计,针对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方法并督促整改落实,抓好医疗质量管理。
2)定期召开全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会议,通报全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成果,并完成全院医疗质量分析及实施奖惩。
2.医疗安全管理:负责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全流程管理,负责医疗纠纷的受理、调查、调解、讨论、鉴定和法院诉讼等工作。对各起医疗纠纷进行调查分析,组织讨论,总结不足和经验教训,查遗补缺,协助各科室做好医疗差错的预防、原因分析和质量改进工作,并进一步完善医疗制度或工作流程。
3.在医院临床技术应用管理委员会授权下落实新技术、新项目的指导、审核和申报工作。
4.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规定,认真做好执业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定期开展医院依法执业自查工作。
5.协同人事科组织实施每年度卫技人员中高级职称评聘工作。
6.负责实施对外医疗任务和开展对下级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组织完成上级部门指派的临时性院内外医疗任务。
7.组织协调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人力资源调配,保障抢救过程的顺畅进行,并定期组织相关事件的模拟演练;负责市紧急医学救援队及基干民兵医学救援队的组建和运行工作。
8.负责本院医疗人员手术分级权限、处方权及麻醉处方权的管理。
9.协同信息科负责互联网医院的运营工作。
10.制订年度外出进修人员计划,定期安排人员外出进修,及时了解进修人员的动态。
服务职能
1.医疗业务工作的协调:包括协调医院日常运转过程中各业务科室的工作;协调临床、医技和护理之间的关系,保证医疗过程的顺畅和安全,组织协调急、危、重病人和突发应急事件的抢救工作和院内外会诊。
2.负责传染病监测、上报和死亡病例卡上报工作。
3.完成政府或上级医疗行政部门有关指令性任务,包括公共卫生应急管理、重大活动医疗保障、健康教育与促进、义诊征兵体检、高招体检、医疗服务基层帮扶等工作。
4.组织本院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预防职业相关疾病。
5.协同总医院公共卫生科完成基本公共卫生相关工作;承担做好慢病管理相关门诊开放与双向转诊对接等。
6.协调处理院外兄弟单位的对口业务往来。
位置:病房楼B栋三楼305
联系电话:0593-7832126